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、15号煤配采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生态环境部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的规定,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、15号煤配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告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、15号煤配采项目;
建设地点:和顺县义兴镇南窑村东北;
建设性质:改扩建;
项目概况: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和顺县义兴镇南窑村东北,距离和顺县城直距5km,行政区划隶属和顺县义兴镇。2022年8月12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换发了采矿许可证,证号:C1400002011031220110062,批准开采3#、15#煤,矿区面积16.7203km2,批准生产能力180万吨/年,有效期自2022年8月12日至2052年8月12日。单独开采3号或15号煤层效益较差,为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,保障矿井的可持续发展性,后续计划将3、15号煤层配采,新增北沟缓坡斜井场地,位于北沟村附近,矿井服务年限为24.55a,其中3号、15号煤配采服务年限13.2a,然后单独开采15号煤层,服务年限为11.35a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
《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、15号煤配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网络链接为: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6papqrLUajQJU1MKGfUGuQ?pwd=9she 提取码: 9she;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联系建设单位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村庄居民、单位主体等,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其他组织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Gd610PjcGEN6tJSQRSU3DQ?pwd=wjhc 提取码: wjhc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1、直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给建设单位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;
2、申请参加公众参与座谈会,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;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从本次公示日期开始,十个工作日内,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0日。
七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;
通讯地址: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;
联 系 人:温主任;
联系电话:13753417678;
电子邮箱:1508000593@qq.com
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6年3月27日